拍賣界不時流出假貨贗品的傳聞,卻沒怎麼聽過有人因而被捕。直到近日,香港海關拘捕一名50歲拍賣行董事,指他作出虛假認證,以拍賣一枚錢幣,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案情指出,該拍賣行拍賣一枚聲稱獲得認證的古錢幣,惟認證機構確實其為虛假認證。據悉,該銀製錢幣重量約為七錢二分,聲稱製於清朝光緒年間。海關是報獲舉報調查此案,早前已拘留另一位59歲男子,是涉案錢幣的賣家。
香港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銷售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任何商戶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HK$50萬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