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絲」專輯|「水下博物館」印尼井裡汶沉船(一):發現始末

每當有一項極為重要的考古新發現,考古學家總希望賦予它一個漂亮、貼切的形容詞,以彰顯其歷史、文化、藝術等方面的價值,其中一定或多或少因其“歷史久遠” 、“珍稀”、“精美”而融入了“震撼”、“激動”、“讚美”的意味。譬如正在中央電視台熱播的《國家寶藏》,迎來了​​古都明珠、華夏寶庫的陝西曆史博物館,考古、古物發燒友們一定不會對那件葡萄花鳥紋銀香囊感到陌生,因為那就是四十年前在頂頂大名的西安何家村窖藏出土的,同出還包括有1000多件金銀器及瑪瑙、琉璃、玉器、水晶、寶石等在內的眾多文物。其中是鎏金舞馬銜杯銀壺、獸首瑪瑙杯更是舉世矚目的國寶。

       一時間出土了這麼多精美的器物,更有不少是孤品,所以單單以“窖藏”之名名之,顯然不夠分量,委屈它了。有感於此,北大考古文博學院的齊東方教授將何家村的這批“窖藏”稱為“遺寶”。今天,一提“何家村遺寶”很自然帶給人以歷史、文化的厚重感。話題扯遠了,我們今天所要說的“井裡汶”沉船,相信大家也不會陌生,稱它為“水下博物館”必不過分,更有人願意稱它為“海上敦煌”。不管怎樣,30萬件瓷器和數量眾多的水下文物,足以令我們感到無比震撼了。


井裡汶沉船位置

      “井裡汶”沉船的發現與“黑石號”有著相似性,最初也是由爪哇海域附近的漁民捕魚時發現。事情發生在2001,當時雖然印尼政府一早得到漁民提供的線索,但因未見出水樣品,無法判斷沉船年代及商業價值,所以此事被擱置了兩年。 2003年,當確認了另一位漁民提供的樣品年代為10世紀後,PT.PPS公司(以打撈沉船為主的商業公司)向印尼國家委員會提交打撈申請。按該委員會的意見,打撈過程必須嚴謹,作業必須徹底。因而PT.PPS公司與比利時一家專業打撈公司Cosmix 合作。


盧克·海曼斯(Luc Heymans)

       再獲得打撈許可後,比利時籍打撈專家盧克·海曼斯((Luc Heymans))和他的團隊開始信心滿滿的前赴沉船地點展開工作。而他們最終也如願以償,在2004—2005年的近18個月裡,累計完成20000多次的下潛任務,成功的將20多萬件完整或可複原文物及大量殘片打撈出水,一時間轟動了全世界。


井裡汶沉船打撈 引自孫欣:《“井裡汶號”沉船文物考察紀實》

       然而此後不久,一場風波隨之而來。 2004年正值印尼大選,一些政團開始質疑打撈公司騙取並盜竊了沉船貨物。印尼警方甚至逮捕了兩名外籍潛水員,帶走了資料, 沒收了庫房和銀行保險櫃的保證金及作業船。在經過長時間的核查、清點後,最終案子得以澄清。對於出水文物,印尼政府決定將一部分文物收歸國家所有,另一部分用於拍賣,從中獲得50%的收益。

       2010年,印尼雅加達的一家拍賣公司承擔了拍賣任務,但卻因運作方式的不當,導致首次拍賣以失敗告終。 2012年,文物被運到新加坡準備再次拍賣,而這次採取單批出售的方式。對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伊蓮娜•博科娃曾表示十分擔憂,“有著如此歷史和考古價值的文物流散,無法為科學界和公眾所有,的確令人惋惜。古蹟被挖掘之後,文物一旦流失,就根本不可能再回歸。井裡汶附近水域發現的這艘沉船中的貨物能夠幫助我們了解這一地區當時的商業與文化交流情況”。


《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

       教科文組織於2001年通過了《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目前已有30多個締約國。該公約鼓勵對水下文物予以保護,並對其進行科學研究及向公眾開放。根據公約的精神這批文物最好的命運應是為科研工作所用,並陳列於博物館之中,發揮它們最大的價值。

       井裡汶沉船的價值是多方面的,作為普通大眾可能會關心它超過8000萬美元的商業價值,然而這批文物最重要的意義應該在於它的研究價值上。關於其中的一部分研究價值,北大考古文博學院的秦大樹教授在其文章標題中已經給出極好的概括:“拾遺南海,補闕中土”。何以補闕中土?因為這批寶藏不僅數量眾多,且能填補中國國內某些方面發現的不足,甚至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