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 Warhol 作品裁侵權 纏訟4年 Prince 攝影師上訴得直

因為版權糾紛,知名攝影師林恩.戈德史密斯(Lynn Goldsmith),與已故普普藝術家 Andy Warhol(安迪華荷)的視覺藝術基金會已纏訟長達四年。日前,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了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在2019年的裁決,裁定基金會侵權,發還再審。

 


已故普普藝術家 Andy Warhol(安迪華荷)


攝影師林恩.戈德史密斯(Lynn Goldsmith)

聯邦上訴法院裁定 Andy Warhol 生前,依據戈德史密斯拍攝的歌手「Prince」照片作品,製成其著名的視覺藝術作品,但其中並沒有「轉化」原作,因此無法推翻戈德史密斯所擁有的版權。


Lynn Goldsmith 的原作照片(左)與 Andy Warhol 的作品(右)對比圖

案情指,潮流雜誌《名利場》雜誌(Vanity Fair)於1984年,以400美元取得戈德史密斯授權,在雜誌使用其拍攝的歌手 Prince 黑白照片。《名利場》其後委託 Andy Warhol 以全彩色呈現照片,從而產生出16幅彩色藝術品。後來 Prince 於2016年離世,有雜誌在 Andy Warhol 視覺藝術基金會授權下使用該系列作品,成為是次版權糾紛的導火線。就此,戈德史密斯入稟控告基金會侵權。


Vanity Fair 採用了Andy Warhol基於戈德史密斯照片創作的作品,作為1984年11月期號封面

戈德史密斯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對訴訟結果表示感謝。她指:

「 Andy Warhol 基金會想在未徵得其許可或不支付作品任何費用的情況下,使用我的照片。我打這場官司,既是為了保護我自己的權利,也是在保護所有的攝影師和視覺藝術家的權利,我們有權藉由許可自己的創作來謀生,並有權決定何時、如何、是否讓他人利用自己的作品。」


Lynn Goldsmith 於 Facebook 發佈對訴訟結果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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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編輯刪節,原文刊於「即時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