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法院一槌定音:「法拉利250 GTO是藝術品」

到底甚麼才算是藝術品?畫作、雕塑,或是書畫,相信大家可毫無懸念回答說:「是。」那麼跑車又能否視作藝術品?近日意大利法院給出了答案,他們裁定法拉利經典跑車250 GTO屬於藝術品,除法拉利以外,任何人士不得複製仿冒。

解釋這宗裁決之前,先給大家一點背景資料。法拉利250 GTO去年成為史上最貴汽車,在美國以US$4,840萬(HK$3.77億;NT$14.6億)成交。這輛來自1960年代的法拉利,可說是汽車收藏家的「聖杯」。


這輛法拉利250 GTO去年成為史上最貴汽車


250 GTO的車身線條優美

法拉利250 GTO的產量極少,在1962年至1964年生產期間,法拉利僅製作了36部。或許就是這個原因,多年來有不少古董車愛好者,試圖用不同零件仿製。今次的訴訟亦由此而起。

法拉利廠方有見意大利一間廠商,宣布計劃生產250 GTO的複製品,遂入稟博洛尼亞(Bologna)的商事仲裁法院,要求法院給予法拉利250 GTO的設計專利,保障其知識產權。


Rain Prisk自行設計的越野版250 GTO

結果法院裁定250 GTO的生產、商業化及營銷權利,全屬法拉利獨有。判詞更形容,250 GTO的車身線條以及美學元素,令它成為獨一無二,真正的汽車經典,並指250 GTO藝術地位,已獲無數獎項及官方認證。

法拉利歡迎裁決,發言人形容今次是首次有汽車獲意大利承認為藝術品,又指250 GTO不僅設計優美,它豐富的賽車歷史,亦是令它變得特別的原因。按照今次裁決,早前愛沙尼亞設計師Rain Prisk以250 GTO為藍本,自行設計的越野版250 GTO,不知是否已屬違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