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垃圾」究竟算否偷竊?事件主人翁是李希特(Gerhard Richter),這位德國名家的畫作動輒逾千萬成交,拍賣紀錄達£3,038萬(HK$3億;NT$12億)之高。他丟棄的畫作草稿,被一名男子從垃圾桶中撿得,並拿去拍賣行委託上拍。事件最終東窗事發,該男子被判偷竊罪成。偷垃圾,原來真的犯法。
李希特畫作成交價,於在世藝術家當中名列前茅
2015年,《抽象畫》£3,038萬成交,刷新李希特個人拍賣紀錄
事發2016年7月,地點是德國科隆。男性犯人今年49歲,當時為了兜售藝術書籍,所以到李希特別墅去,惟遭對方拒絕。根據他的口供,別墅垃圾桶被風吹倒,他於是好心清理散落一地的廢紙。期間,他在垃圾桶中發現四幅草圖。這些草圖本身是照片,上面覆蓋著紙板、金屬箔片、膠帶等材料。犯人靈機一觸,把草圖帶到慕尼黑的拍賣行去。
拍賣行初步接受了他的委託,但是要拍賣的話,仍需要李希特官方認證機構的證書方可。犯人於是跑到李希特的家鄉德累斯頓,把草圖交予官方機構認證。他聲稱草圖由李希特親自送給一位藝術家,該藝術家再交到他手上。機構雖然確認草圖是真跡,但十分懷疑男子的說法。事關草圖既無簽名,又無畫框,不是李希特送畫的作風。
李希特以毛澤東為靈感的創作《Mao》|紐約的現代藝術博物館 MoMA
2000年的李希特作品《Court Chapel, Dresden》,以自己和友人合照的相片為藍本繪畫
犯人在庭上以皮包擋臉
機構向李希特查證後,事情自然水落石出。話說草圖確為李希特的創作,由於他本人不滿意結果,所以把之丟到垃圾桶去,後來為該男子撿得。據悉李希特無心追究事件,只希望能銷毀涉案草圖,早日了事。不過科隆當局無意放過這名男子,控告他偷竊之罪。
案件早前審訊,法官指「丟到垃圾桶」這個動作,其實就是把草圖交予垃圾收集公司丟棄之。是故,草稿雖然被丟棄,但當然仍然屬於李希特所有。法庭估計這些草圖價值約€6萬(HK$52萬;NT$200萬),最終判男子偷竊罪成,罰款約€3,150(HK$27,500;NT$10萬)。
如果到堆填區才下手,不知道又算否偷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