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美國藝術家狀告畫廊 指控隱瞞銷售索償HK$390萬

欠薪,通常發生於娛樂圈或勞動階層身上,豈料藝壇亦有同樣問題。非裔美國藝術家Howardena Pindell入稟法院,控告曾經與她合作的畫廊,指對方隱瞞銷售且拖欠相關款項,如今索償最少US$50萬(HK390萬;NT$1,500萬)兼要求對方歸還作品。

Howardena,1943年出生,先後於波士頓大學、耶魯大學取得美術學士及碩士學位,後來因為在藝術上的成就與貢獻,分別獲麻州藝術與設計學院和帕森設計學院頒授榮譽博士。

Howardena在黑人民權運動和女性運動中長大,不但創作上受此兩大潮流影響,亦積極在藝術界一盡己力,包括在合辦女性藝術家專屬畫廊,以及在大型藝術博覽中提出非裔美國藝術家議題。她本人亦是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館(MoMA)的首位非裔女性策展人。

這位著名藝術家入稟紐約法院,控告畫商George Richard N’Namdi及相關畫廊,指後者多年來以極大折扣出售她的作品,不但在銷售和存貨上故意提供誤導和失實資料,更拖欠相關款項,而且拒絕按法例表明買家身份。


Howardena作品(與是次案件無關)


Howardena作品(與是次案件無關)


Howardena作品(與是次案件無關)

入稟狀特別提到六件涉事作品,由N’Namdi畫廊於2014年及2016年售出,買家來自紐約。案情指此這些藝術品當時以US$35,000 - 250,000的價格成交,但畫廊方面卻從未知告Howardena此六宗銷售。

值得留意的是,Howardena的個人拍賣紀錄只是US$47,500。

Howardena同時控告一名收藏家,指對方就她的作品銷售撒謊、沒有付款、且拒絕歸還畫作。據法庭文件,Howardena現索償US$50萬,另要求被告歸還大概二十件涉案藝術品。


N’Namdi畫廊的邁阿密分部

被告的N’Namdi畫廊於1981年在底特律成立,後來逐步擴充版圖至其他城市,以展售非裔美國藝術家的作品而為人認識,代表(或曾經代表)的藝術家包括Al Loving、Ed Clark、Jack Whitten。

畫廊已經不是第一次面對類似訴訟。2005年,Al Loving妻子入稟法院,控告畫廊扣壓款項及隱瞞銷售資料,雙方最後於2008年和解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