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香港春季拍賣,蘇富比帶來了非常另類的佛教文物,稱為「比普羅瓦釋迦牟尼佛寶聖物」。
這組拍品為300多顆佛寶聖物,當中包括寶石、半寶石、珍珠、珊瑚、金葉銀葉等等,在超過二千年歲月中與佛骨舍利一同埋葬,至1898年在印度發掘出土,近年先後於紐約、新加坡、首爾的重要博物館亮相,將於明日(5月7號)舉槌,預期HK$1,000萬(NT$3,870萬)起拍。
不過這宗拍賣最近登上了風口浪尖,除了引起部份學者及佛教人士不滿,印度政府更出手力圖阻攔。
印度文化部昨日(5月5號)發表公開聲明,宣稱拍賣這批聖物違反了印度法例、國際法、乃至聯合國公約,已向香港蘇富比和賣家發出法律通知,要求立即腰斬是次拍賣。
Lot 1|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時期公元前約240-200年 比普羅瓦釋迦牟尼佛寶聖物|William Claxton Peppé家族藏品
尺寸:45 x 16 x 36.9 cm(最大透明架);14.9 x 1.8 x 19.8 cm(另外兩個透明架)
來源:1898 年英倫地產經理兼工程師威廉.克拉斯頓.佩沛(William Claxton Peppé,1852-1936 年)在北印度(今北方邦巴斯蒂區)比普羅瓦佛塔遺址發現,此後家族承傳
估價待詢
拍賣行:香港蘇富比
單一拍品專場:比普羅瓦釋迦牟尼佛寶聖物
拍賣日期:2025/5/7
講解印度政府的聲明之前,先簡介這批聖物的來龍去脈。
1890年代,英國人佩沛(William Claxton Peppé)在印度北部的比普羅瓦(Piprahwa)帶隊發掘,找到一個埋藏於土丘之下的巨型佛塔。佛塔內有一個石函,裡頭有五個壇罐,盛有遺骨舍利以及寶石、半寶石、珍珠、珊瑚、金葉銀葉等寶物共約1,800顆。
其中一個壇罐外面刻有古印度文字,經專家翻譯得悉意思為「這些聖物屬於釋迦族的佛陀世尊」。換言之,這些遺骨舍利是屬於佛陀的。
當時,印度是大英帝國殖民地,舍利又是新發現,政府會如何處理很難說。如果撇除出土文物擁有權的問題,也必定有無數寺廟想要供奉之,很容易引起連串爭議。佩沛思前想後,決定找暹羅(泰國)國王拉瑪五世幫忙。
比普羅瓦佛塔現貌
當地僧人於比普羅瓦佛塔頌禱
其中一個壇罐刻有古印度文字,說明盛載的遺骨舍利屬於佛陀
壇罐內的部份佛寶聖物
拉瑪五世思想開明,屢興改革,受人民尊重,又與西方交好。最重要的是,他乃其時世上僅存的佛教徒君主。
佩沛成功說服政府把佛骨舍利贈予暹羅。拉瑪五世再把之分贈曼谷金山寺、仰光雪德宮大金塔,乃至斯里蘭卡等地。至於那批大概1,800顆的寶石佛寶,大部份交由加爾各答的印度博物館典藏,其中「有所重複的」300多顆則歸予佩沛。
這批寶石佛寶一直在佩沛家族中傳承,直到如今委託蘇富比拍賣為止。期間,寶石佛寶曾經於各地展出,包括蘇黎世雷特伯格博物館、紐約魯賓博物館、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The Met)、新加坡亞洲文明博物館、以及首爾的國立中央博物館。
佩沛家族持有的佛寶聖物,於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展出期間
是次拍賣的佛寶聖物局部照片
是次拍賣的佛寶聖物局部照片
現在我們嘗試講解印度文化部聲明的重點。
首先,印度政府認為全數約1,800顆的寶石,作為伴隨佛骨舍利落葬之物,本身是完整的聖物,並不能夠以「標本/樣品」的標準去對待之。是故,稱佩沛家族手上300多顆寶石只是「有所重複的」部份,具有誤導性質。
其次,印度官方表示,佩沛家族世代都把自己稱為這些寶石的「監護人」,而監護人並沒有「侵占/挪用」的權利 - 即使其時(1890年代)的印度政府確實把監護權交給他們。
聲明同時補充,當時歸由印度博物館收藏的約1,500顆寶石,在印度法例下屬於「AA」級別文物,嚴禁買賣或隨意移往他處。
印度文化部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要求蘇富比終止是次拍賣
印度政府宣稱,是次拍賣除了觸犯印度法律以外,亦違反了國際法及聯合國公約,當中包括:
- 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訂的國際公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以及非法轉讓其所有權
- 1995年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制訂的國際公約|關於被盜文物和非法出口文物的歸還
- 1954年海牙公約(1999年第二議定書)|關於保護文化遺產免遭破壞
印度官方最後在聲明中提出四項要求,宣稱如果不獲接受,將於印度法院、香港法院、國際組織提出控訴:
- 立即終止是次拍賣
- 把這批寶石聖物,經由印度駐港總領事館歸還印度政府
- 蘇富比及佩沛家族向印度政府及全球佛教社群公開道歉
- 公開所有來源相關的文件,若佩沛家族還持有其他聖物,應與印度當局合作安排歸還
印度文化部發出聲明後,又再於社交媒體貼文,指蘇富比「已經對該法律通知作出回應,保證全力關注事件。」
事情若有進一步發展,或是拍賣如期舉行,我們再為大家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