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空走私畢加索國寶級畫作 西班牙富翁判監兼罰款HK$4.5億

一名年過八旬的西班牙富翁,精心策劃一場經海、陸、空三路,橫跨三個歐洲國家的走私行動,企圖偷運一幅國寶級畢加索畫作出境,最終事敗被捕。案件經多年審訊,法庭近日終於裁定當事人走私罪成,判監18個月兼罰款 €5,240萬(HK$4.5億 ; NT$17.5億)。


畢加索《一個年輕女人的頭像》


博汀因走私罪而面臨監禁

走私案主角名為博汀(Jaime Botin),現年83歲。他的曾祖父創辦了桑坦德銀行(Santander),而他本人亦曾在這間西班牙最大銀行任職副主席多年。《福布斯》指出,博汀是西班牙洲際銀行(Bankinter, S.A.)的大股東,身家估計約值US$17億。

1977年,他在倫敦購下《一個年輕女人的頭像》。此畫為罕見的畢加索玫瑰時期(Rose Periods)作品,繪於1906年。畢加索當時已在巴黎成名,大概24、25歲。「玫瑰時期」主要是用以區分在此之前的「藍色時期」:藍色時期以藍為主調,玫瑰時期則採用更柔和的粉色調,不一定全都是玫瑰或粉紅,但都是暖色調。

法庭文件指出,時至2012年,博汀以旗下公司名義,委託佳士得申請許可證,以讓《一個年輕女人的頭像》能夠從馬德里出口,到倫敦以精選拍品身份參加佳士得翌年春季拍賣。這次申請最終失敗,原因是這幅畢加索畫作已經「變成了」西班牙國寶。


法國海關在博汀的遊艇上檢獲《一個年輕女人的頭像》

為甚麼說畫作是「變成了」西班牙國寶?根據西班牙的文化遺產保護法,國寶是該國「任何超過100年歷史、且具有重要文化意義的藝術品」。如果擁有人欲把國寶帶離國境,自然需要申請出口許可證。

是故,博汀於1977年買下《一個年輕女人的頭像》時,它只是一幅畢加索名畫。理論上直到2006年,此畫才正式成為西班牙國寶。西班牙法院當時亦宣布畫作是「極為重要的歷史遺產資產」,嚴禁出口。

沒辦法合法出口,博汀腦筋一轉,想到了鋌而走險的方法。他精心策劃了一場途經海陸空、橫跨三國的走私行動。首先安排司機把畫作從馬德里帶到華倫西亞(Valencia),接著偷運上遊艇,駛往法國科西嘉島(Corsica)。當地有一輛私人飛機靜候,等待把畫作運送到瑞士日內瓦。


用以走私涉事畫作的博汀遊艇

2015年,博汀把計劃付諸實行,可惜中途就因東窗事發而失敗告終:遊艇停靠科西嘉島時,法國海關登船檢查,截獲畫作。

經過多年審訊,西班牙法庭近日判處博汀「走私文化物件」罪成,刑罰為入獄18個月及罰款€5,240萬(HK$4.5億 ; NT$17.5億)。博汀稱裁決存在「缺陷和錯誤」,表明將會上訴。雖然博汀被判監禁,但分析指他是首犯相關罪行,根據西班牙慣例,很大機會逃過牢獄之災。

《一個年輕女人的頭像》現時估值約€2,600萬(HK$2.25億;NT$8.7億),暫時由西班牙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