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殿堂級樂隊披頭四(The Beatles)自1960年代風靡全球,無人不曉,影響了整個世代的文化發展。帶領樂隊走上成名之路,經理人Brian Epstein功不可沒。Epstein於1962年與Beatles簽訂的首張經理人合約,近日在英國以£27.5萬(HK$270萬;NT$1,050萬)成交,所有收益捐予Ernest Hecht慈善基金。
Brian Epstein(中)與Beatles
Epstein與Beatles簽訂的第一份合約
這一紙合約,可說是改寫Beatles歷史的重要文件。時間回到1961年,當時Beatles主要在酒吧演唱,在利物浦頗有名氣。奈何樂隊成員的部分行為屢受批評,他們亦苦無計策將樂隊帶到利物浦以外的地方。
那時候,樂隊成員包括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約翰連儂(John Lennon)、George Harrison及樂隊初期的鼓手Pete Best(Ringo Starr於1962年8月才加入Beatles)。
(左起)Pete Best、George Harrison、Paul McCartney、John Lennon
Brian Epstein
就在樂隊快要失去動力之際,遇上了當時任職唱片店老闆的Epstein。Epstein第一次在酒吧聽到Beatles演出,認為他們充滿魅力、熱情,赤裸裸地表達情感,具備與新世代溝通的能力。
Epstein已斷定這樂隊將來定必紅透半邊天,甚至比貓王皮禮士利(Elvis Presley)更紅,決意擔任Beatles的經理人。結果,Epstein在兩個月內說服4人,由他擔任樂隊經理,負責替樂隊尋找工作機會(表演、出唱片等)、安排他們的日程及宣傳推廣。樂隊的衣著、打扮,乃至表演安排也交由他打點。
初期Beatles只在利物浦的酒吧演唱
Beatles的首張唱片《Please Please Me》
有評論認為,Epstein的出現令Beatles顯得更專業。例如Epstein制止成員在台上表演期間進食,確保他們井然有序地表演每首歌曲,亦要他們完成表演後向台下鞠躬。
根據這份合約,Epstein可獲得Beatles收入的10%作報酬。若然Beatles每周收入超過£120(相當於現在HK$2.4萬左右),Epstein可獲報酬增至樂隊收入15%。
Epstein並沒有在合約上簽名(頁左中間位置)
這份合約於1962年1月24日簽訂,由於當時4位Beatles成員尚未滿21歲,所以合約需要4人的家長同意。據指,當時Epstein起初要求要樂隊收入20%作報酬,但Paul McCartney拒絕,最終變成上述安排。
若大家留意合約上的細節,Epstein並沒在合約上簽名。有樂迷認為,Epstein這樣做是為了保障自己,可隨時抽身。
Epstein與Beatles簽訂的第二份合約,2015年在蘇富比上拍
Epstein後來受訪時透露,雖他肯定自己會百分百履行合約,當時卻沒十足信心,在各方面給予Beatles充分協助。所以,他認為若合約有礙Beatles發展,應避免他們被合約綁死。
Ringo Starr接替Pete Best擔任Beatles鼓手後,雙方1962年10月簽訂另一份5年合約。這份合約2015年在蘇富比上拍,結果以£36.5萬成交。
Beatles 1964年到美國巡迴演唱,頓變膾炙人口的巨星
事實證明,Epstein任Beatles經理人期間,讓Beatles攀上高峰,讓他們的樂曲傳遍世界。其中在1964年,他帶領Beatles到美國巡迴演唱,加上電視轉播他們的演唱會,令他們頓變膾炙人口的巨星。
Epstein對Beatles的貢獻良多,甚至被稱為Beatles的第五位成員(Fifth Beatle)。可惜的是,Epstein於1967年因服用過量藥物逝世,當時他僅32歲。Epstein逝世後3年,Beatles亦正式拆夥。
披頭四(Beatles)與經理人Brian Epstein的首張合約
拍品編號:168
年份:1962
估價:£200,000-300,000
成交價:£275,000
拍賣詳情
拍賣行:倫敦蘇富比
專場:English Liteature, History, Children's Books and Illustrations
拍賣日期:2019/7/10